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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称投资矿机可以获得高比特币回报

苹果版imtoken 2023-06-02 06:39:52

传销的手段和手段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“创新”,让很多人防不胜防。 本案被告人吴某加入传销组织,直接或间接发展了众多线下会员,并在网络云上声称投资矿机可以获得高额利润。 最终神话破灭,多名传销人员血本无归,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余元。 12月14日,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。 被告人吴某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中国不允许比特币挖矿机,并处罚金五十万元。

2013年下半年,蔡某(另案处理)作为香港氪能源集团(无工商注册)亚洲区营销总监,推动投资氪能源集团矿机,可获得高额比特币回报,比特币可以自由提现,自由交易。 随后,蔡某主动拉拢徐某(另案处理)加入氪能源集团。 许继而发展被告人吴某,被告吴某又发展王富、钱某,将自己挂在许某的矿机下。 王某富、钱某无偿使用了四台矿机。 王某富、钱某继续基于4台矿机开发大量线下产品,吴某直接或间接收受传销资金5000余万元。

期间,吴某多次以氪能源集团名义组织出席氪能源集团营销会议,组织会员旅游。 2014年底中国不允许比特币挖矿机,氪星集团比特币价格暴跌,引发投资者恐慌。 吴通过微信、小会等方式宣布,氪能源集团网站即将调整恢复,鼓励投资者低价买入。 2015年2月底,氪能源集团网站彻底关闭,蔡某、吴某等人联系不上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吴某伙同他人,组织、主导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,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取得会员资格,并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开发人数为基础,以回扣为依据,引诱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传销活动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,已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 吴某直接或间接收受传销资金5000余万元,情节严重。 吴某积极参与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的共同犯罪,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。 应按其参与或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予以处罚。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